附加值的农只拿概念
1、附加值产品是指在产品加工过程中通360问答过工艺、技术、服务乃至品牌等手段使产品得到较大的增值,而不是缺死止单纯的要素投入形成的物化价值。劳动密集型产品的加工过程只要存在增值较高的环节就可谓这高附加值产品。
2、附照食至早配督间火职径说加值产品通常是指“投放产出比”较高的产品。它的技术含量、文化价值等比一般产品要高出许多,因而市场升值幅度大,获利高。
3、附加值产品不能等同于高技术、高消费、高档次产跑身座标政技振由判品,后者只有成为高效益产品时执须笑才能称为高附加值产品。高附加值产品的总皇附感城体特征是技术知道密集度高、市场需求度高、品牌知名度高、产品质量优异,基本质特征活脱香挥是经济效益好。
附加值的定义:
由于产品创造并满足了客户更高层次的需求而使企业获得的超额回报。也即消费者为得到产品或服务而付出的价钱与企业为产品付出的成本之间的差值就是附加值,差值越大,企业获得的附加值越高。
较早提出产品附加值这一概念的是美国经营顾问专家奏班拉卡(A.W.Rucker)固,他指出:“生产价值(ProductionValue)是因为企业的生产活动所附加于原材料上增加顶的价值,也就是由总销售额减掉原材料费、动力费、消耗品费后得到的附加值数值。”这里的生产价值实际上就是附加值。从拉卡的定义我继明们可以看出,附加值是附加在原材料及劳动之上的价值,它是由总销售额减去一系列费用后的剩余。
与拉卡的切入点不同,另一位附加值学说的创始人——雷曼(M.R.Lehman)采取“加法”对附加值进行明左但体修定义,把附加值称为“创造价值”(CreatedValue),并认为它是由薪金、津贴、交易税、营业威就税、资本利息和自由资金收而打相益等之和构成。实际上,雷曼定义的附加值就是工资、利息和税利三部分之和。雷曼定义与拉卡定义的主要不同在于前议沿跟者用生产总额代替了销售总额,并将折旧费看成非附加值构成。
折衷于拉卡和雷曼之间的附加值定义由日本专家竹山正宪提出,他认为附加值乃是在企业外部购进的价值上重义态击留很新加上自己公司所创造的那部分价值。竹山正宪跟准月刻科确也采用减法的形式计算附加值:附加值=销售额(或生产额)-外部购进价值(非附加值)。对拉卡和雷曼定义的折衷表现在竹山正宪提出的“粗附加值”和“纯附加值”概念上,所谓“纯附加值”即工资、利息和税利三部分之和,这与雷曼的定义一致,而“粗附加值”则在“纯附加值”的基础上加入折旧费用,也就与拉卡的定义相吻合。
目前广泛采用的附加值概念是由美国知名管理学家杜拉克(P.F.Drucker)从市场营销学的角度提出的,他将附加值称为“贡献价值”(ContributionValue),它是企业生产的产品或提供的服务所得之总额与由外部买进的原材料或服务的采购额之间的差值。杜拉克明确地将服务等无形产品引入到附加值的定义之中,这对于分析第三产业的附加值至关重要。同时,杜拉克强调企业创造的附加值是企业对社会的一种贡献:从宏观来看,全社会企业贡献价值的总量大小可以反映该国的国民收入状况;从微观来看,贡献价值直接反映企业的盈亏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