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补充说明:我是09年毕业的,通过了某地的招聘考试,但是我不想马上签合同,能办理暂缓就业吗?
暂缓就业是在每年5月底学校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上报毕业生就业计划时,部分毕业生未落实就业单位,又不愿把户口、人事关系迁回原生源地,将人事关系暂寄存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将户口暂留学校的一种办法。
1.暂缓就业的申请
(1)毕业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书面向学校提出暂缓就业申请,经批准后签订《暂缓就业协议书》。(2)省就业指导中心根据呀候三办帮书达同委非各高校在网上上报的毕业生统联鲜再乐急欢油推预停就业信息打印条形码(一斤着销指植条当战文式四份)并下发到各高校,各高校将条形码按要求分别粘贴在《暂缓就业协议书》(三尺雹野份,一份上交省就业指导中心,一份由学校留存陵喊,一份由学生保管)。(3)办理了暂缓就业的毕业生,必须持由省就业指导中心核发的贴有条形码的《暂缓就业协议书来自》原件,方可办理相关手续。
2.办理时间
(1)暂缓就业资格审核:6月中旬(如2008360问答年为6月10~12日),省就业指导中心将根据各高校上报的毕业生就业数据库中的数据进行审核。(2)领取条形码:专科生为肆穗6月下旬。(3)暂缓就业毕业生档案交送:省就业指导中心每年会给各高校下发暂缓就业的具古选前友若叫劳听虽测体送档排期表(一记脱般本、专科生送档时间为7月~8月底)。各高校将贴有条形码的《暂缓就业协议书呀》(原件一份)与毕业生档案(内容要齐全,不包括党员材料),在规定的日期送交到省就业指导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