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兜底是指信托产品中的用语,是一种政策优惠,就是说某项事业,先自行支付,如果最后没钱了,政府就给买单,
多用于社会保险,基础建设等。
由于这些项目不产生收入或者收入有限,再或者借款人的财务收支受到政府支配,所以一般银行在项目风险评估时,虽然都将借款人的直接收入作为第一还款来源,但同时仍辅以政府财政预算内支出作为还款保障,并让政府出具贷款承诺函,即称“财政兜底”,作为银行的风险防范措施。
拓展资料:
财政兜底贷款有着浓厚的政府背景,一般集中于当地有大规模市政建设的镇区,是银政关系的主要表现方式。
特点有四:
1、借款人均属政府下属企业,作为经营载体由政府“搭桥”向银行借款,代表政府进行某项市政项目的经营管理,一般从启动资金到公司发展资源都需要当局扶持,带有强烈的政府意志。
2、项目贷款的用途多围绕市政建设进行,主要完善各种配套基础设施,以筑巢引凤,在激烈的城市招商引资竞争中胜出。比如道路建设的目的就是缓解公路交通压力,提升交通实力;为工业园的引进外资创造硬件环境。
3、
根据贷款项目的使用是否产生收入来源又具体分为两种模式:一类是投入项目不产生收入,完全依赖财政兜底;另一类是在修建道路、绿化带等配套设施的同时,主要进行工业园厂房的建设,承租给其他生产厂商,由此产生租金收入和管理费。
4、
由于这些项目不产生收入或者收入有限,再或者借款人的财务收支受到政府支配,所以一般银行在项目风险评估时,虽然都将借款人的直接收入作为第一还款来源,但同时仍辅以政府财政预算内支出作为还款保障,并让政府出具贷款承诺函,即称“财政兜底”,作为银行的风险防范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