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医疗服务共同体(以下简称医共体)是根据国务院《关于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32号)等文件组建的医疗合输采的盟品作组织。
2、深化与省市三级公立医院合作,加强人才培养和专科建设,提升区域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立医共体统一管理机制,引导医疗资源下沉,推进区域医疗资源配置更加合理高效,提高基层医疗服务整体能力。
3、优化区域医疗资源,组建区级医院协作单位以及区级医院和镇街卫生院次血里际岁鲜脱牛贵稳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共体,提升区级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