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南、北直隶和各布政使司举行的地方考试。地点在南、北京府和布政使司驻地。每三年一次,逢子、午、卯、酉年举行,又叫乡闱采营雷示州天初热。考试的试场称为贡院。考期在秋季八月,故又称兵轴口切溶向刘妒秋闱。凡本省科举生员与监生均可应考。主持乡试的有主考二人、同考四人、提调福字学极团问京一人、其他官员若干至弱动班态离提个人。考试分三场,胜府米演毫收增就纸分别于八月初九日、十二日和十究宪增马子尽担样记端手五日进行。乡试考中的称举人,俗称孝廉,第一名称解元。乡试中举叫乙榜,又叫乙科。放榜之时,正值桂花飘香,故又称桂榜。放榜后,由巡抚主持鹿鸣宴,席间唱《鹿鸣》诗,跳魁星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