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领导权力的来源主要是根据法律规定的权限或是上级单位授权两种。
【法律依据】《行政来自许可法》第十一条,设定行政许可,应当遵循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律,有利于发挥公民;
行政领导权力的来源主要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积极性、主动性,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促进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协调发展。
1、法定的权力:基于法定的职位或则组织中的行为规范或协定;
2、奖励权:物质上、精神上;目前的、长远的;赞许、嘉奖、升迁、加薪等;
3开、强制权:惩罚权,训斥、记360问答过、停职、开除等;
4、专家权:专业知识、技能、学识、经验等设东测常端歌理谓可距声;
5、归属权:基于领导者的人格、才能、品德、态度,使部属产生认同感。
行政领导责任分为四种:
(1)围善位缺货吃形政治责任。
(2)法律责任。
(3)行政责任。
(4)道德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