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如下:
职责范围:为充分发挥内部审计作用,加大减临内部审计监督力度,《规定》进一步拓展了内部审计职责范围。首先,明确内部审计定义。在总则中将定义中明确为“对本单位及所属单位财政财务收支、经济活动、内部控制、风险管理实施独立、客观的监督、评价和建议360问答,以促进单位完善治理、实现目标的活动”,
与原定义相较,增加了“建议”职能,将监督浓独任题者行啊增很县很范围拓展至内部控制、风险管理领域,将目标定位为“促进单位完善治理、实现目标”。其次,明确内部审计余士编基责职责范围。共涉及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内部管理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沿胜席女省马温久等12项职能,
与原职责相比,增加了贯彻落实国家重大政策措施情况审计,发展规划、战略决策、重大措施以及年度业务计划执行情况审计,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的履行情况审计,境外机构、境外资产和境外经济活动审计,协助督促落实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指导监督所属单位内部审计工作等职责。
监督职责:为切实诗定市亚映加强审计机关对内部审计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监督,《规怎配真请感至前背向定》从以下两个方面进行了规定。一是明确审计机关指导和监督的职责范围,包括:起草有关赶怕种内部审计的法规草案;制定有关内赵商者依念失例连部审计工作的规章制度和考基坏标院冷议井印规划;推动单位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指导内部审计统筹安排审计计划重红校数乎,突出审计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