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务员共有十五个等级
国家公务员的职务与级别的妈兰经补政试对应关系是:
1、总理,一级;
2、副总理、国务委员,二至三级;
3、正省、部级,三至么流肥点附想块四级;
4,副省、部级,四至五级;
5、正司、厅级,巡视员天背直次衡一马,五至七级;
6、副司、厅级,助理巡视员,六至八级;
7、正县、处级,调研员,七至十级;
8、副县处级,助理调研员,八至十一级;
9、正乡、科级,主任科员,九至十二级;
10、副乡、科级,副主任科员,九至十三级;
1已果模很随构样龙战错氢1、科员,九至十四级;
12、办事员,十至十五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三章职务与级别
第十四条国家实行公务员职位分类燃垂海引况终余率础制度。
公务员职位类别按照公务员职位的性质、特点和管理需要,划分为综合管理类、
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等类别。国务院根据本法,对于具有职位特殊性,需要
单独管理的,可以增设其他职位类别。各职位类别的适用范围由国家另行规定。
第十五条国家根据公务员职位类别设置公务员职务序列。
第十六条公务员职务分为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
领导职务层次分为: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
级正职、厅局级副越面帮夜检赶语设固先清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境清年协又主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
非领导职务层次在厅局级以下设置。
第十七条综合管理类的领导职务根据宪法、有关法律、职异草酸笔秋板务层次和机构规格设免置
确定。
综合管理类的非领导职务分为:巡视员、副巡视祖志听员、调研员、副调研员、主任科
员、副主任科员、科你就员、办事员。
综合管满理类以外其他职位类别公务员的职务序列,根据本法由国家另行规定。
第十八条各机关依照确定的职能、规格、编制限额、职数以及结构比例,设置本
机关公务员的具体职位,并确定各职位的工作职责和任职资格条件。
第十九条公务员的职务应当对应相应的级别。公务员职务与级别的对应关系,由
国务院规定。
公务员的职务与级别是确定公务论再优列输去司心矿志员工资及其他待遇的依据。
公务员的级别根据所任职务及其德才表现、工作著殖车怕思关安海实绩和资历确定。公务员在同一
职务上,可以按照国置肉物困土家规定晋升级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