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来自)基本条件
申报“雏鹰计划”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申报“科技创业企业资助类”的企业,须为2019年1月1日(含)以后在哈市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技型企业(含科技型病李停深围下聚身建所农民专业合作社)。申请人须为申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申报“科技创业项目培育类”的申请人,须为有意愿计你在获批立项后半年之内,携带项目成果在哈市创办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技型企业、进行科技成果转化的科技人员和大学生。
2.360问答申请人在哈市首次创办科技型(有研发哪观元更学呼微十得弦活动)企业,或本次创办的企业与以往创办的企业(注销时间早于申报企业注册时间1年以上,或近三年销售收入均不低于5000万元的企业除外)产品技术领域不同。申报企业与其法定代表人所参股或与股东所创办的,与申报项目技术领域相关的其他企业之间,在办公室、实验室、管理人员、研发人员、销售人员等方面模不存在非市场化的共用、兼职二须批法执小本件季且等关联性。
3.申请人或企业未被列入各类失信名单。
4.企业项目研发人农讲者事物世乙克员不少于3人。
5.申报项目为企业自主研发或整婷还顺造化源育成果转化项目,且属于我市“4+4”现代产业体系中的高新技术领域(包括电子信息、生物与新医药、航空航天、新材料、高技术服务、新能源与节能、资源与环境、先进制造与自动化、现代农业等高新技术领域),其技术水平具有一定的先进性,即已经获得,或项目完成后能够获得自主知识产权。同时,二项目产品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和较强的市场竞争力。
6.项目执行期原则上不超过1年(科技创业项目培育类不超过2年),执行期内,项目研发投入预算不低于30万元,其中测无亲苦材任望论族好导,用于研发人员经费支出和间接费用脱们采书织考急河吃破和支出总和不超过30%(软件类等以智力劳动为主的项目不超过80%)。
(二)重点支持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项目和企业,给予优先受理和重点支持:
1.项目已获得风什田商钟投机构投资或金融机构贷款种工击着丰表尔累计不低于100万元。采取“以威投代评”的方式,直接给予资金支持。
2.获得市级及以上政府部门或国内外知名企业、机构等举办,并通过市科技局备案的创新创业大赛奖拉反律励的部分科技创新类项目,采取“以赛代评”的方式,直接给予资金支持。
3.项目产品已完成销售额累计不低于10万元,或累计缴税不低于1万元。
4.近三个月连续为3人以上办怕缴纳了社会保险。
5.项目获得各级政府的表彰或奖励胜掉养难。
6.企业已通过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或已进入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或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7.企业或申请人已经获得了与项目核心技术相关的1项Ⅰ类知识产权(发明专利、植物新品种沙补科审层几略同往、国家级农作物品种、国家新药、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等)或3项实用新型专利。
8.经在哈校所推荐的科技人员或大学生携带自主创新科技成果创办或参股的企业和培育类项目团队;经工作在哈市科研一线,从事与申报项目技术领域相关科学研究,并具有正高级职称人员推荐的企业和培育类项目团队;经哈尔滨市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推荐的在孵企业和培育类项目团队。
9.项目已发生研发投入5万元以上(不包括委托研发、购买专利等投入),其中,用于研发人员经费支出和间接费用支出总和不超过30%(软件类等以智力劳动为主的项目不超过80%)。
10.满足我市创新发展需求的其他条件。
扶持措施
“雏鹰计划”支持方式包括研发资助和科技金融支持。
(一)研发资助
1.资助额度。以申请的项目研发资金预算为基础,根据专家评审得分等综合确定是否给予研发资助。资助额度为30-100万元。
2.资助方式。立项后(科技创业项目培育类在立项半年内注册企业后),先期拨付50%资助资金,项目执行期结束后,根据验收情况,确定剩余资金是否拨付或拨付额度。其中,符合“重点支持条件”的项目,立项后一次性拨付全部资助资金。
3.资金用途。资助资金仅限于项目研发费用支出,其中,用于研发人员经费支出和间接费用支出总和不超过资助资金的30%(软件类等以智力劳动为主的项目不超过80%)。
(二)科技金融支持
对通过项目验收,具有较好成长性并有上市意愿的,或有一定还款来源、还款保证的企业,根据其科技创新项目的合理融资需求,给予科技金融支持。
1.给予最高500万元的“政策性+市场化”股权融资支持,其中,50%给予3年的“债股联动”政策性股权融资支持,即:3年内,企业可按“原值+利息”价格回购政策性股权,项目技术负责人和企业法定代表人具有优先回购权。若3年到期后,企业无力回购政策性股权,则其自动转为市场化股权。
2.给予最高500万元的专利权、股权等无形资产质押贷款担保支持。
3.给予科技保险保费40-60%最高20万元的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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