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证明在各区县现有的不动产交易登记大厅开具。不动产登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确立的一项物权制度,是指经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申请,由国家专职部门将有关不动产物权及其变动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事实。不动产登记证明的内容主要包括不动产的坐落、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用途等自然状况;不动产权利的主体、类型、内容、来源、期限来自、权利变化等权属状况,涉及不动产权利限制、提示的事项以及其他相关事项。不动产登记证明办理流360问答程如下:1、登记申请。尚未登记的和继承、遗赠、产权发生改变的不动产由当事人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公场所提出登记申请。清2、提交材料。包括当事人的身份证卖亏明、不动产的产权和来源证明等。3、受理。登妒区新个既秋病美记机构接到申请以中竖神后要对产致万秋级权资料进行核实,而且对于房地产、土地附着物等进行实地查看核实无误以后登记。【法律依据】:《物权法》第十条规定纤族,不脸蒸小起接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执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