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续:增驾考试报名及考试过程中必须带齐身份证和之前取得的驾驶证,考试合格者则能增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23号)办理增驾需符合以下条件:
第十四条已占苗经研客城假持有机动车驾驶证,易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应当在本记来自分周期和申请前最近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申请增加中型客车、牵引面济车、大型客车准驾车型的,还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申请增加中型客车准驾车型的,已取得驾驶城市公交车、大型货车、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或者三轮汽车准驾车型资格三年以上,并在申请前最近连续三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
(二)申请增加牵引车准驾车型的,已取得驾驶中型客车或者大型货车准驾车型资格三年以上,或者取得驾驶大型客车准驾车型资格一年以上,并在申请前最近连续三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
(三)申请增加大型客车准驾车型的,已取得驾驶中型客车或者大型货矛转半愿料把全车准驾车型资格五年以上,或者取得驾驶牵引车准驾车型资格二年以上,并360问答在申请前最近连续五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
在暂住地可以申请增加的准驾车型为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主取、三轮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
第开促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大型客车、牵引波座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准驾车零春坏脚么语压亚脸类型:
(一)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的;
(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三)被吊销或者撤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十年的。
第十六条持有军队、武装警察部队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持有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符合本规微不说举发等架松方晶持定的申请条件,可以申请相应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商祖价脚审宣功离 第十七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人,按照下列规定向车辆管理所提出申请:
(一)在户籍所在地居住的,应当在户籍所在地提出申请;
(二)在暂住调节婷停尔地居住的,可以在暂住地提出申请;
(三)现役军人(含武警),应当在居住地提出申请;
(四)境外人员,应当在居留地或者居住地提出申请;
(五)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应当在所持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提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