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考的证书含金量高。
根据原信息产业部全国电子信息应用教育中心颁布的来自《关于全国信息技术水平考试承认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成绩有关问题360问答的通知》(信全教字[2006]05号)的有关精神,凡参加计算机资格考试,某一资格所有科目均达到或者该资格所有科目平均成绩达到一定分数(一般为40分及以上)者,可自愿免考申办全国信息技术水平考试一对应技术水平证书。
其余事项
1、对考试作弊或利用其他手段骗取《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资格证书》的人员,一经发现,即行取消其资格,并由发证机关收回证书。
2、获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及港、澳、台地区的专业技术人员,可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和程序,申请参加考试和办理登记。
3、在《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暂行即试山错四冷扬规定》施行日前,按照《中国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和水平考试暂行规定》参加考试并获得原人事部印制、原人事部和原信息产业部共同印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原中国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委员会统一印制的《计算机软件专业水平证书》的人员,其资格证书和水平证书继续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