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人到窗口提交:
1、申请办理《规划竣工验收》“前置”条件:
(1)竣工规划验收申请书;
(2)项目竣工平面布置图一份;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一份。
2、承诺可“后放”条件:
(1父孔补注针等饭何合愿核)建设工程质量验收单项合格证明复印件;
(2)消防单项合格证来自明复印件;
(3)环保等单项合格证明复印件;
(4)测绘报告和其他材料。
(二)规划建设局接件后,由申报人组织规划竣工验收,经办人填写验收审批表;
(三)规划建设局核发建设工程验收单,窗口告知申报人办360问答理结果;
(四)自受理之日起申报人在3个工作日到窗口领取《建设工程运压叫料独验收单》,窗口同时告知申报人下一步办事程序;
(五)承诺办理时限:3个工作号矿演谓日(自规划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