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部的具体职能是:
1、吏部:
吏部为控位行自原毛皮管理文职官员的机关,掌品秩铨选之制,考课黜陟之方,封授策赏之典,定籍终制之法。吏部下设四司,为文选清吏司,验封司,各在吃苦稽勋司和考功司。
2、户部:
户部掌全国疆土,田地,户籍,赋税,俸饷及一切财政事宜。其内部办理政务按地区分工而设司,明设十三司,待列级分别是河南,山东,山西,陕西,浙江,江西,湖广,广东,广西,四川,福建,云南,贵州。清增江南司,为十四司。
3、礼部:
礼部掌典礼事务与学校,科举之事。考吉,嘉,管陈境序季善又按差军,宾,凶五礼之用。管理全国学校事务及科举考试及藩属和外国之往来事。
4、兵部:
兵部在明朝的时候职掌全国军卫,武官选授,简练之政令。清职掌全国绿营兵籍及武职官员的机构。执掌内外武职官员的除授,封荫之典,乘载,邮传之制,甄核,简练之方,士籍,军实之数。
5、刑部:
刑部为主管全国刑加块罚政令及审核刑名的机构,与督察院管稽察,大理寺掌重大案件的最后审理和复问酸刚核,共为“三法司制”。刑部的具体职掌是审定各种法律,复核各地送部的刑械计新创精班分征胡名案件。
6、工部:
工部为管理全国工程事务的机关。执掌土木兴建之制,器物利用之式,渠堰疏降之法,陵寝供亿之典。凡全国之土木,水利工程,机器制造工程,矿冶,纺织等官办工业无不综理,并主管一部分金融货币和统一度量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