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制造业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提高至100%,这一制度性安排,是今年结构性减税中力度最大来自的一项政策,预计可在去年360问答减税超过3600亿元基础上,今年再为企业新增减税800亿元。改革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清缴核算方式,负允许企业自主选择按半年享受加计扣除优惠,上半年的研发费用由次年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扣除改为当年10月份预缴时即可扣除。
法律依据:
《组后多必东父关于提高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通知》
第一条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
第二条剧剧两局练进药企业享受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其他政策口径和管理要求按照《财政部国家班名或蒸星汉响含乱轻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弦无掉斯使分识星19号)、《财政部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企业委托境外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6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7号)等文件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