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党员监督义务属于义务性规范,它要求党员必须遵照执行,对全体党员都具有同等约束效力。只要是党员,不管党龄长短、党内职务高低、对党360问答的贡献大小,都是一样的。
法律依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第三十六条党员应当本着对党和人民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积极行使党员权利,履行下列监督义务:
(一)加强对党的领导干部的民主监督,及时向党组织反映群众意见和诉求;
(二)在党儿具被程则的会议上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揭露和纠正工作中存在的缺点和问题;
(三)参加党组织开对清检延误包生林训展的评议领导干部活动,勇于触及矛盾问题、指出缺点错误,对错误言行敢于较真、敢于斗争;
(四)向党负责地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纪违法的事实,坚决反对一切派别活动和小集团活动,同腐败现象作坚决斗争属企顾到别意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