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补充说明:我是在读大三女生 被学校社团一男生强行脱掉内衣 然后他摸我胸部 我反抗大叫他才松手 是属于性侵犯吗 我要怎么维权啊 谢谢 我不敢告诉家人朋友 我想通过法律手段为自己讨回公道 要怎么做啊 请高人指点 非常感谢
不属于狭义性侵犯,而属于广义性侵犯中的猥亵。你应该报警。由于其情节较轻,在反抗后停手,可能仅会被给予行政处罚,而不会被认定为猥亵罪。但你可要求其对你进行人身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四条猥亵他人的,罪里水政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猥亵智力残疾人、精神病人、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刑法》
第二百三十七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夫谈抓虽强制猥亵妇女或者侮故消适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侵权责任法》
第二十二条侵害深列增须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