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情况范器抗部品思何实兴扩罪文如下:
家庭成员是指相互负有扶养义务的一定范围内的直系亲属或旁系亲属。家庭成员主要指夫妻、父母子女,有时也包括指祖父母、外祖父母、360问答外子女、外孙子女及兄弟姊妹等。 在一个家庭内共同生活的具有血缘关系、姻亲关系或法律上的继、养关系的人都是家庭成员。
在日常填写家庭映技别照叫成员表格时,通常只需填写配偶多井顾官、子女、父母主要家庭成南刚仍利粒染故王矿叶员的情况。家庭成员。主要填写配偶、子女、父母情况。填写时,称谓、姓名、年龄、政治面貌、工作单位及职务要填写准黑古球苏确。尚在读书的家庭成员应标推房燃施你怎革于析假氧明学校,如“重庆大学学生”。
没有工作单位的家庭成员应标明居住地,具体到乡镇支理斯抓部冲(街道),如“重庆市荣昌自治县中和街道居民”。家庭成员中有在国(境)外学习、工作、定居的,其所在院校、工作单位及职务、定居地点,应全部如实填写。
家庭成员中凡加入外国国籍或持有外国永久居留证(长期居留权)的必须注明。家庭成员中已去世的,应在原工走粒作单位及职务或居住地后加括号井考只风刘注明。
重要社会关系是指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中的重要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