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主观:
党的机关主要有党委办公厅(室)、党委职能部门、党委办事机构和党委派出机关。其中党委办公厅(室)是党委的综合部门;党委职能部门是负责党委某一方面工作的主管部门;党委办事机构是协助党委办理某来自一方面重要事务的机构;党委派出机关是党委为加强对特定领域、行业、系统领导而派系既李出的工作机关。
法律客观:《中国共产党章程》第十五条
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对同下级组织有关的重要问题作出决定时,在通常情况下,要征求语调下级组织的意见。要保证下级组织能够正常行使他们的职权。凡属应由下级组织处理的问题,如无特殊情况,上级领导机关不要干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