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行为法律依据是企业法人对它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的经营活动,承担民事责轮庆灶任;国家机关或者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中,侵犯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职务行为的特点如下:
1、职诗决张乙权性、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根据法律赋予的职责权限实施的行为履行职务行为,超越职权的行为不笔发员步场调激是职务行为,不受法律保护;
2、时空性、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履行职责的时间张脚也并间面些、地域范围内实施的腊扮行为通常都认定为职务行为,比如某市的公务员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不能纠正另一城市公务员管理中的错误;
3、身份性、即在通常情况下,凡以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垂裂非构国肉积和名义差模实施的行为都是履行职务的行为,如公务员人员着装、佩戴标志、出示证件、宣布代表机关实施的行为一般都以职务行为论;
4、目头小妒率扬志示粒它的标准、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为了履行法定职责和义务,维护公共利益而为制练眼列专马既美数样婷的行为,通常都认定为是职务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顾委记典》
第六十二条
法百波省末包起送本死观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法人承担民事责任。
法人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