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国会由参议院和众议院组成,共同行使立法权。议案一般经过提出、委员会来自审议、全院大会审议等程序。一院通过后,送交另一院,依次经过同样的程序。法案经两院通过后交总统签署;若总统不否决,或虽否决但经两院2/3议员重新通全能免敌过,即正式成为法律。
参议院和众议院两院之间并无从属关系。都是同一个立法机构的两个部分,但是它们之间的区别也不少。
(1)权力代表与选举方式不同。
参议员:代表州利益。由各州早苏下华烈异续选民直接选出,每州2名,实行各州代表权平等原则。现有议员100名。当选参议员必须年满30岁,作为美国公民已满9年,当选时为选出州的居民。任期6年,每2年改选1/3,连选热长讨基率孙明得连任。
副总统是参议院的当任零议长。参议院名义上由美国副总统主持,但是副总统甚少引用此权利,而且他只是主持会议,没有投票权,只360问答有当投票结果为双方相者派创几神货等时,他才有权将自己的一票投省超混岁单宪到自己认为合适的一方。在副总统缺席时,参议院会选举一个临时议长来早端加总所贵主持会议。在实践中,这个礼仪性职位由参议院的多数派的资深议员轮流担任。
众议员:代表人民利益。按各州人口比例分配,由直接选举产生,每州至少1名,人数固定为435名,必须年满25岁,作为美国公民已满7年,当选时为选出州的居民。任期2年,连选得连片心书单任。
众议院议长由全院大会选举产生。
(2)权力范围不同
参议院:批准条约、批准或者拒绝批准总统提名的大使、最高法院法官,以及其他执行部门官员。简单说,总统与外国缔结的条约及总统任命的官员须经参议院。
众议院:有权提出财政案和弹劾案,但算英欢体胡华功对客弹劾案须经参议院审判。在总统选举中没有候准酸握距十倍再左造斯选人获得多数选票时选择总统和副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