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集志愿概念: “征集志愿”是指对于第一批至第四批第一志愿录不满额的院校主乐客伯法提松延通等比,在每批次第一志愿录退完成后,由省教育考试院向社会公布院校招生缺额计划,考生再根据缺额计划在来自当地招生办填报“征集志愿”,这夫就置染室预磁样使得第一志愿录取时落选的考生有第二次重新填报志愿的机会. 征集志愿设置: 1.文理科第一批至第五批设A.B.C三所院校及院校服从志愿,每所院校均设3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志愿. 2.文理科提前批也进行征集志愿。 征集志愿对象: 1.参与征集志愿的院校为相应批次计划未完成或追加计划的高等院校. 2.参与征集志愿的考生未达到相应批次控制线且未被录取的东主发唱办督法补件考生和相应批次线下20分以内的学生. 征集志愿与补录的区别: [1]征集志愿,是在招生过程中,原报考这个志愿的人数不够,只能通过再征集志愿,才能录取到计划招生的人数。而补录是在开学后,录取的学生放弃这个学校,在校生人数没有达到招生计划,再补充录取学生就叫补录。其实在志愿录取期间,补录志愿与征集志愿的概念基本上是一样的,只是一般在录取结束新生开学时期的的补录,不再使用“征集志愿”的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