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补充说明:1.计提工资时:借:管理费用--工资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社保(个人承担) --公积金(个人) 应交税费--个人所得税 2.发放工资时: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库存现金 3.交纳社保时:借:管理费用--社保(公司承担) --公积金(公司) 应付职工薪酬--社保(个人) --公积金(个人) 贷:银行存款 请问这样做分录有什么问题吗?谢谢
1、个人所得税、社保、公发求积金,是在发放工资时计算代扣的,不是在提取时计算的。
2、会计分录
(1)计提工资时:
借:管理费用--工资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2)发放工资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应交税费--个人所得税
贷:其他应付款--社保(个人)
贷:其他应付款--公积金(个人)
贷:库存现金
(督3)交纳社保时:
借:管理费用--社保(公司承担)
借:管理费用--公积金(公司)
借:其他应付款--社保(个人)
借:其他应付款-矿就她含林胞害可属她-公积金(个人))
贷:银行存款
2009-10-2011:27补充问题
那要如何调整呢?
1、先冲销错误凭证。
2、然后,按正确分录编制凭证。
2009-10身身销半济路以并意某-2011:48补充问题
啊?姐姐我08年的也是这样做的,09年也是一直这样的。怎么办呢?
如果是这样,以前发生的业军逐率点苗哪乡抓在放脸务可以不调整。从下月开始按正确的分录做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