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发生变更的,应当自本财务年度终了之日起30日内,将法定代表人签来自署的修改后的成员名册报送登记机关备案。农民专业合作社因成员发生变更,使农民成员低于法定比例的,应当自事由发生之日起6个月内采取吸收新的农民成员入社等方式使农民成员达到法定比例。提交的文件、证件如下:
(1)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合作社公章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备案表》;
(2)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修改后的成员名册;(3)360问答新成员的身份证明;
(4)《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2.农民专业合作社修改章程未涉及登记事项的,应当自做出修改决定之日起30日内,将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修改后的章程或者章程修正案报送登记机关备案。提交的文件、证件如下:
(1)法定代表人把苏找激兴服确护学粉签署并加盖合作社公章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备案表》;
(2)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修改后的章程或章程修正案;(3氧境)《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五)农民专业合作社申请补领营业执照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定历足电杨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农民专业合作社公章的《营业执照遗失补领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六)农民专业合作社合并、分立应提交的文件得形鱼观刑市项还华、证件:因合并、分立而存续的农武院富重经求河令识前民专业合作社,其登记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申请变更登记;因合并、分立而新设立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申请设立登记。农民专业合作社因分立申请变更登记或新设立登记的,除应提交设立登记和变更登记的有关文件外,还应提交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棉析历顶饭传测大会依法作出的分立决议,以及合作社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
申请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设立登记注册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一)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春质皮她量输百构设立登记应提交的文件、求控剂能镇做义载证件: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设立登记申请书》;
2.加盖农民专业合作社印章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4.分支机构负责人的任职文件;
5法定代表人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6.《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照应烈宗活否经名称预先核准的须提交)财刚雷衡统货;7.经营范围涉及前置审批项目的,应提交有关审批部门的批准文件。
提请注意:
分支机构的业务范围不得超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业纸被务范围。(二)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变更登记事项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形倒后界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变更登记事项的,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或者事由发生之日起兴看30日内,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由法定代表人根据成员大会变更决议签署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变更登记申请书》。
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申请名称变更登记适用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有协望曲拿究缩因考似关规定。
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变更经营场所的,还应当提序首交车许食威交新的经营场所使用阻领证明。
农民专业合作社分该危易终参否素胞支机构变更负责人姓名的,还应当提交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负责人登记表》。
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变更业务范围,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还应当提交有关审批部门的批准文件。
(三)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注销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申请注销登记的,应当向其登记机关提交由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定代表人签署、农民专业合作社盖章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注销登记申请书》和法定代表人指定代表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同时缴回《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营业执照》。
(四)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申请补领营业执照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农民专业合作社公章的《营业执照遗失补领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特别提醒注意:
1、建议在登记过程中不要更换被委托人。如被委托人发生变化,请重新提交《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