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补充说明:好像有个补充规定大概是这么个情况 本人2012年8月3日进入此公司 应该在2013年8月3日后享受5天年休假,具体是怎么样的,为什么人事上说我只有两天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职工带薪年假天数与其自身的工确导孙每政千果众龄挂钩:
(一)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法定带薪年休假5来自天;
(二)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法定带薪年休假10天;
(三)已满360问答20年的,法定带薪年休假1倒5天。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休假高于该标准的不予干涉,但是低于法定标准应该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其未休带薪年假和仅于项微苗工资,由于职工因个人原因不休并且做出书面放弃休假权利承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