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离婚手续流程是:1、协议离婚办理流程。准备离婚相关证件,准备离婚相关材料,必须由夫妻亲自前往当事人常住地址户口所在地区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民政局人员审核材料无误,将结婚证收回。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证;2、诉讼离婚办理流程。提起诉讼,法院审理,判决。 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就离婚相关问题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权债务等达成一致意见,向民政局申请离婚登记,由民政局颁发离婚证解除婚姻关系。协议离婚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申请时各方应持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明、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离婚协议书、结婚证等,以便登记管理机关查明当事人身份,确定管辖权。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在受理当事人的离婚登记申请后,应当在一个月内进行审查,在审查过程中,应全面了解协议的内容,尤其是注意双方当事人请求离婚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的生活困难帮助、分割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是否合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三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办理离婚手续可以在异地办理吗
办理离婚手续可以在异地办理。离婚手续在异地办理的条件:1、夫妻任何一方不在户口所在地超过一年,由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在其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2、要是夫妻双方都在异地超过一年,由被起诉离婚一方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考虑到有些情况下可能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提起离婚诉讼一方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3、夫妻中有任何一方被劳动教养或者在监狱服刑的,由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也就是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但要是原告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则可以由原告方的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