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抢救感染中毒性休克:成人每次1~2mg,小儿0.03~0.05mg/kg,静注,每15~30分钟1次,2~3次后如情况不见好转可逐渐增加用量,至情况好转后即减量或停药。
(2)治疗锑剂引起的阿-斯综合征:发现严重心律紊乱时,立即静注1~2mg(用5%~25%葡萄糖液10~20ml稀释),同时肌注或皮下注射1mg,15~30分钟后再静注1mg。
如病人无发作,可根据心律及心率情况改为每3~4小时皮下注射或肌注1mg,48小时后如不再发作,可逐渐减量,最后停药。
(3)治有机磷农药中毒:
① 与解磷定等合用时:对中度中毒,每次皮下注射0.5~1mg,隔30~60分钟1次;对严重中毒,每次静注1~2mg,隔15~30分钟一次,至病情稳定后,逐渐减量并改用皮注。
② 单独使用时:对轻度中毒,每次皮下注射0.5~1mg,隔30~120分钟1次;
对中度中毒,每次皮下注射1~2mg,隔15~30分钟1次;对重度中毒,即刻静注2~5mg,以后每次1~2mg,隔15~30分钟1次,根据病情逐渐减量和延长间隔时间。
(4)缓解内脏绞痛:包括胃肠痉挛引起的疼痛、肾绞痛、胆绞痛、胃及十二指肠溃疡,每次皮下注射0.5mg。
在治疗胆绞痛,肾绞痛时应与吗啡或哌替啶联用。
(5)用为麻醉前给药:皮下注射0.5mg,可减少麻醉过程中支气管粘液分泌,预防术后引起肺炎,并可消除吗啡对呼吸的抑制。
(6)用于眼科:可使瞳孔放大,调节功能麻痹,用于角膜炎、虹膜睫状体炎。
用1%~3%眼药水滴眼或眼膏涂眼。
滴时按住内眦部,以免流入鼻腔吸收中毒。
抗M-胆碱药。
① 用于胃肠道功能紊乱,有解痉作用,对胆绞痛、肾绞痛效果不稳定;
② 用于急性微循环障碍,治疗严重心动过缓,晕厥合并颈动脉窦反射亢进以及Ⅰ度房室传导阻滞;
③ 作为解毒剂,可用于锑剂中毒引起的阿-斯综合征、有机磷中毒以及急性毒蕈中毒;
④ 用于麻醉前以抑制腺体分泌,特别是呼吸道粘液分泌;
⑤ 可减轻帕金森症患者强直及震颤症状,并能控制其流涎及出汗过多;
⑥ 眼科用于散瞳,并对虹膜睫状体炎有消炎止痛之效。
1.口服成人常用量:一次 0.3—0.6mg,一日 3次。
极量:一次 1mg,一日3mg。
小儿常用量:按体重 0.01mg/kg,每 4~6小时一次。
2.皮下、肌内或静脉注射成人常用量:一次 0.3—0.5mg,一日 0.5—3mg;极量:一次2mg。
3.抗心律失常成人静脉注射:0.5—1mg,按需可 1—2小时一次,最大用量为 2mg。
小儿按体重静注 0.01—0.03mg/kg。
4.解毒:
①用于锑剂引起的阿-斯综合征,静脉注射 1—2mg,15—30分钟后再注射 1mg,如患者无发作,按需每 3—4小时皮下或肌内注射 1mg。
②用于有机磷中毒时,肌注或静注 1—2mg(严重有机磷中毒时可加大 5—10倍),每 10—20分钟重复,直到青紫消失,继续用药至病情稳定,然后用维持量,有时需 2—3天。
5.抗休克改善微循环:成人一般按体重 0.02—0.05mg/kg,用 50%葡萄糖注射液稀释后于 5—10分钟静注,每 10—20分钟一次,直到患者四肢温暖,收缩压在 10kPa(75mmHg)以上时,逐渐减量至停药。
小儿按体重静注 0.03—0.05mg/kg。
6.麻醉前用药:成人术前 0.5—1小时肌注 0.5mg,小儿皮下注射用量为:体重 3kg以下者为 0.1mg,7—9kg为 0.2mg,12—16kg为 0.3mg,20—27kg为 0.4mg,32kg以上为 0.5mg。
(1)感染中毒性休克:成人静注一次1-2mg,小儿0.02-0.05mg/kg;15-30分钟一次,2-3次后未好转可增量,至病情好转即减量或停药。
(2)锑剂引起的阿-斯综合症:重症心律紊乱时,静注1-2mg(以5-25%葡萄糖液10-20ml稀释),同时肌注或皮下注射1mg,15-30分钟后再静注1mg,如无发作,改为每3-4小时肌注或皮下注射1mg,48小时后再无发作,可逐渐减量,至停药。
(3)有机磷农药中毒:中度,与解磷定等合用,每次皮下注射0.5-1mg,隔30-50分中一次;严重中毒,每次静注1-2mg,隔15-30分钟一次,至病情稳定后,逐渐减量并改用皮注。
单用阿托品时,轻度中毒每次皮注0.5-1mg,隔30-120分钟一次;中度中毒每次皮注1-2mg,隔15-30分钟一次; 重度中毒,即刻静注2-5mg,以后每次1-2mg,隔15-30分钟一次,根据病情逐渐减量和延长间隔时间。
1、常见的有:便秘、出汗减少、口鼻咽喉干燥、视力模糊、皮肤潮红、排尿困难(尤其是老年患者),口干(特别是男性)。
2、少见的有:眼压升高、过敏性皮疹或疱疹。
3、用药逾量表现为:动作笨拙不稳、神志不清、抽搐、幻觉、谵妄(多见于老年患者)、呼吸短促与困难、言语不清、心跳异常加快、易激动、神经质、坐立不安(多见于儿童)等。
口干,眩晕,颜面或皮肤潮红,心动过速,谵妄或谵语。极大剂量可致惊厥,兴奋,视物模糊,静脉注射可有心脏停博。
皮下注射可有药疹。
心律失常,在成人以房室脱节为常见,而在儿童则为房性心律紊乱。
有些患者发生心动过速甚至室颤,这种并发症可能由于用量超过1mg,但有时用量为0.5mg也可引起上述并发症。
此药可使呼吸速度及深度增加,可能是对支气管扩张后死腔增大的一种反应。
近来有些报告指出,阿托品可致记忆力功能不全。有报告57例股骨颈骨折手术治疗患者,麻醉前给阿托品,术后发生精神混乱。
有报告应用含有阿托品的贴敷剂也可引起中枢神经系统反应,如视力紊乱及幻觉。
过敏反应最常见的是接触性皮炎和结膜炎。
滴眼时,有时引起刺激性结膜炎。
使用时要压迫泪囊部,尤其是儿童。
如经鼻泪管吸收,可产生全身症状。主要表现为口干、唾液分泌减少、无汗,皮肤潮红、眩晕、心率加快、烦躁,视力模糊、羞明。
皮肤干热,可能出现皮疹,尤其是在颜面,颈部及躯干上部、可能随之脱屑。
应用阿托品治疗儿童屈光不正时可出现轻度的但惊人的毒性反应。
(1) 对其他颠茄生物碱不耐受者,对该品也不耐受。
(2) 孕妇静脉注射阿托品可使胎儿心动过速。
(3) 该品可分泌入乳汁,并有抑制泌乳作用。
(4) 婴幼儿对该品的毒性反应极为敏感,特别是痉挛性麻痹与脑损伤的小儿,反应更强,环境温度较高时,因闭汗有体温急骤升高的危险,应用时要严密观察。
(5) 老年人容易发生抗 M-胆碱样副作用,如排尿困难、便秘、口干(特别是男性),也易诱发未经诊断的青光眼,一经发现,应即停药。
该品对老年人尤易致汗液分泌减少,影响散热,故夏天慎用。
(6) 下列情况应慎用:
① 脑损害,尤其是儿童;
② 心脏病,特别是心律失常、充血性心力衰竭、冠心病、二尖瓣狭窄等;
③ 返流性食管炎、食管与胃的运动减弱、下食管括约肌松弛,可使胃排空延迟,从而促成胃潴留,并增加胃-食管的返流;
④ 青光眼患者禁用,20岁以上患者存在潜隐性青光眼时,有诱发的危险;
⑤ 溃疡性结肠炎,用量大时肠能动度降低,可导致麻痹性肠梗阻,并可诱发加重中毒性巨结肠症;
⑥ 前列腺肥大引起的尿路感染(膀胱张力减低)及尿路阻塞性疾病,可导致完全性尿潴留。
青光眼及前列腺肥大者禁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