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7月19日,中共温州市委办公室、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以温委办发〔2011〕100号印发《温州市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该《预案》分总则、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预防和预警机制、防汛防台应急响应、抗旱应急响应、应急保障、后续工作、附则8部分,由温州市防汛办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实施。2008年印发的《温州市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温委办发〔2008〕102号)予以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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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7月19日,中共温州市委办公室、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以温委办发〔2011〕100号印发《温州市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该《预案》分总则、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预防和预警机制、防汛防台应急响应、抗旱应急响应、应急保障、后续工作、附则8部分,由温州市防汛办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实施。2008年印发的《温州市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温委办发〔2008〕102号)予以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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