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芋头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于2017年01月22日成立。法定代表人王伊乔,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制作、复制、发行:专题、专栏、综艺、动画片、广播剧、电视剧;影视娱乐类网络游戏、手机游戏产品的创作、制作、发行;微电影、网络剧创作、制作、发行;影视剧本创作、策划和影视版权交易;影视文化信息咨询;影视衍生产品开发、设计、推广、实体和网上交易;组织策划综艺文化活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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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芋头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于2017年01月22日成立。法定代表人王伊乔,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制作、复制、发行:专题、专栏、综艺、动画片、广播剧、电视剧;影视娱乐类网络游戏、手机游戏产品的创作、制作、发行;微电影、网络剧创作、制作、发行;影视剧本创作、策划和影视版权交易;影视文化信息咨询;影视衍生产品开发、设计、推广、实体和网上交易;组织策划综艺文化活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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