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每年有17天公众假期,其中的12天为现行法律规定的法定假日,所有雇员均可享受法定假日。但《雇佣条例》并无规定雇主必须让雇员享受12天法定假日以外的公众假期。
香港法定假日之外的公众假期包括佛诞、圣诞节后第一个周日、复活节星期一、耶稣受难节及受难节翌日。根据条例草案,特区政府拟将这5个公众假期逐步定为法定假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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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每年有17天公众假期,其中的12天为现行法律规定的法定假日,所有雇员均可享受法定假日。但《雇佣条例》并无规定雇主必须让雇员享受12天法定假日以外的公众假期。
香港法定假日之外的公众假期包括佛诞、圣诞节后第一个周日、复活节星期一、耶稣受难节及受难节翌日。根据条例草案,特区政府拟将这5个公众假期逐步定为法定假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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