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甄嬛传传播权事件

甄嬛传传播权事件

甄嬛传传播权事件,认为擅播《甄嬛传》侵犯自己的著作权,乐视以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为由将播放者央视国际和华录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判令两被告立即停止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6万元。记者今日获悉,海淀法院受理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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