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7贵阳公交车自燃事件是指2014年2月27日发生在贵阳市白云区的一起公交车突然起火燃烧事件。事发后,据司机称,全车50多人,只跑下来10多人。当地有关部门初步核实,事故已造成6死35伤,遇难者最小的为4个多月大男婴,伤者已全部送医院救治,事故中受伤人员暂无生命危险。2月28日,警方表示确定该事件为人为纵火,已经锁定嫌疑人。2015年4月9日上午9点,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贵阳“2·27”公交车放火案。
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5年4月15日对2·27贵阳公交车自燃事件进行一审宣判,被告人苏大华因犯放火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016年7月15日,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将罪犯苏大华执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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