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2月4日,国家网信办发布关于《网络产品和服务安全审查办法》的征求意见稿,明确规定将会同有关部门成立网络安全审查委员会,负责审议网络安全审查的重要政策,并由网络安全审查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网络安全审查。
对于网络安全审查,办法强调将坚持企业承诺与社会监督相结合,第三方评价与政府监管相结合,其中国家将统一认定网络安全审查第三方机构,承担网络安全审查中的第三方评价工作。
网络安全审查不同于当前的网络安全认证和检测,重点审查网络产品和服务的安全性、可控性,主要包括:产品和服务被非法控制、干扰和中断运行的风险;产品和服务提供者利用提供产品和服务的便利条件非法收集、存储、处理、利用用户相关信息的风险;产品和服务提供者利用用户对产品和服务的依赖,实施不正当竞争或损害用户利益的风险等。国家网信办表示,网络安全审查是对重要网络产品和服务采取的事中、事后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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