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和省委、省政府批准的《永嘉县机构改革方案》,制定本规定。
永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是协助县政府领导处理县政府日常工作的机构,为正科级。挂县政府外事办公室、县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县人民防空办公室(县民防局)、县大数据发展管理局牌子。归口管理县金融工作服务中心。
永嘉县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县府办(县政府外事办公室),接受县委外事工作委员会直接领导,承担委员会具体工作,统筹协调、督办检查全县落实重要涉外政策和涉外工作。
永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的有关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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