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是坚持和发展社会民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重要举措,是转变政府执政理念和方式、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保障和满足社会公众对政府工作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的具体体现。《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颁布以来,我厅在省政府的领导和省政务公开办公室的指导下,加强领导,健全机制,明确责任,以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教育厅政府信息,充分发挥教育厅政府信息对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提高教育工作透明度,强化对行政权力的运行监督,畅通与人民群众的沟通渠道,促进依法行政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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