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溪县人民政府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湖北省十堰市竹溪县的国家行政管理机关,是竹溪县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在竹溪县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竹溪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十堰市人民政府负责并报告工作,并依法行使行政职权。
竹溪县人民政府分别由县长、副县长、局长、科长等组成,实行县长负责制,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领导,每届任期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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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溪县人民政府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湖北省十堰市竹溪县的国家行政管理机关,是竹溪县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在竹溪县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竹溪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十堰市人民政府负责并报告工作,并依法行使行政职权。
竹溪县人民政府分别由县长、副县长、局长、科长等组成,实行县长负责制,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领导,每届任期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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