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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分收费制

学分收费制

学分收费制也称学分制收费,是指今后高校按照学生所修的不同课目的学分来收取相应的费用。辽宁从2004年起改革收费制度,全面推行学分收费制。上海市从2006学年起,同济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上海大学、上海戏剧学院、上海音乐学院、上海体育学院等14所高校试行学分收费制。江苏省东南大学等20所高校从2007年秋季学期起实行学分制收费管理。北京市高校按学分收费的方案已制订完毕,已经进入审批程序。北京市高校学分收费制最快于2010年秋季开学开始进行。北京市教委有关负责人透露,高校按学分制收费按照有关规定,广泛听取社会意见,待物价部门审批后,在全市高校推开。按学分收费之后,单位学分的收费标准根据学校的培养成本、教学成本等进行测算。但绝大多数在正常年限修习完课程的学生,所交纳的学费不会高于现行的按学年收费的标准。只有多修或是重修学分,所交纳的费用才有可能比其他学生更高。此外,新学年北京市属高校的部分大学生还能跨校选修部属高校的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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