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8月20日上午,山东烟台龙口1路公交车(车牌号为鲁FK1605)在行驶中起火。起火原因被龙口市公安局确认为人为纵火。
案件件已造成1名女性死亡,19人受伤。
2016年6月21日上午,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徐孝福放火案进行公开开庭宣判,认定被告人徐孝福犯放火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016年11月7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宣判,维持死刑判决。
2017年6月20日上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下达的执行死刑命令,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山东龙口放火案罪犯徐孝福依法执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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