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法学会于1983年10月7—10日召开成立大会,出席大会的全省代表共70人。会议选举产生了23人组成的第一届理事会和由10人组成的常务理事会,扎西尼玛当选为会长,张济民、郑仲良、张庆增、徐澄清、张景明当选为副会长。
学会机关设立秘书处、研究部、编辑部、学术委员会等内部机构。归口省委政法委员会领导,省司法厅管理。
想要了解更多“青海省法学会”的信息,请点击:青海省法学会百科
青海省法学会于1983年10月7—10日召开成立大会,出席大会的全省代表共70人。会议选举产生了23人组成的第一届理事会和由10人组成的常务理事会,扎西尼玛当选为会长,张济民、郑仲良、张庆增、徐澄清、张景明当选为副会长。
学会机关设立秘书处、研究部、编辑部、学术委员会等内部机构。归口省委政法委员会领导,省司法厅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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