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黄冈城区集贸市场的规划、建设、管理,维护市场秩序,促进市场繁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湖北省集贸市场管理条例》和《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黄冈城区集贸市场管理办法》。该《办法》经2011年12月23日黄冈市人民政府第89次常务会议审定通过,2012年1月9日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黄政办发〔2012〕3号印发。《办法》分总则、职责分工 、集贸市场规划、集贸市场建设、集贸市场经营管理、集贸市场监督与处罚、附则7章44条,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想要了解更多“黄冈城区集贸市场管理办法”的信息,请点击:黄冈城区集贸市场管理办法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