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荆政办发5号文件精神和荆编21号文件精神,荆州市卫生监督局于2003年11月5日从原荆州市卫生防疫站分离出来,正式挂牌成立。为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机构级别相当于副县级,隶属市卫生局领导。机构现有干部职工107人,其中在职职工96人;硕士学历2 人,大学本科学历32人,大专学历33人;副高以上高级技术人员29人,中级技术人员34人。
荆州市卫生监督局是政府实施公共卫生监督执法职能的执行机构,依法承担城区《传染病防治法》、《职业病防治法》、《执业医师法》、《献血法》、《母婴保健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血液制品管理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办法》、《消毒管理办法》等多部卫生法律、法规的卫生监督执法和管理工作,承担全市卫生监督的业务指导工作。内设局办公室、人事科、财务科、信息技术管理科、审查发证科、学校卫生监督科、职业卫生监督科、医疗卫生监督科、卫生稽查科、乡镇卫生监督科、沙市分局(卫生监督一科、卫生监督二科、卫生监督三科、卫生监督四科)和荆州分局(卫生监督五科、卫生监督六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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