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3月,云南省首家非盈利性民族文化艺术类艺术团—“云南民族之花艺术团”(以下称艺术团),由省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业务主管:云南省文化厅;批准单位:云南省民政厅)正式批准组建。艺术团是我省唯一一家全面代表云南26个民族的文化艺术社会团体,其建团宗旨和核心任务是:系统地挖掘、保护、开发、传承及利用我省26个民族的文化艺术资源;倡导以民族文化艺术的形式服务于社会各阶层。
2021年12月31日,被云南省民政厅列入活动异常名录的社会组织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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