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百科问答

《艺术与设计》杂志社有限公司

《艺术与设计》杂志社有限公司

《艺术与设计》杂志社有限公司于2007年12月13日成立。法定代表人钱竹,公司经营范围包括:编辑、出版、发行《艺术与设计》杂志;利用自有《艺术与设计》杂志发布广告;广告设计、制作(仅限使用计算机进行制作);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承办展览展示;会议服务等。

想要了解更多“《艺术与设计》杂志社有限公司”的信息,请点击:《艺术与设计》杂志社有限公司百科

上一篇 大刀王五(1973年张彻、鲍学礼执导的电影)
下一篇 等风也等你(明月清萧所著小说)
扫一扫,手机访问

扫一扫,手机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