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百科问答

产品创新法则

产品创新法则

产品创新法则,即“《22条商规》产品创新法则”,你若不能成为某类产品中的第一,就应努力去创造另一类新产品。

《22条商规》序中译者话:有位中国学者这样说过:“精髓不存,长篇无魂,精髓所在,片言万代。”读过这本小册子,向我们揭示了适用于全球市场的22 条决定企业兴衰的营销法则。——市场领先法则:如果你想使自己的产品和服务深入人心,那么,一句话:“第一”胜过“更好”。——商标扩展法则:如果你把已成功的商标用于各类新产品,以追求更丰厚的收益,那么,公司持续地丢掉市场份额。上述两条法则,正与人们传统观念中的“质量第一”及“名牌效应”相左。愿您与我们一样喜欢这本书,并从中受益!

《22条商规》第一条为市场领先法则,第二条“产品创新法则”的立足点是第一条,言下之意,你如不能够争取到市场第一,则你的市场产品就应从产品创新角度考虑,因此产品创新法则的理解与应用,是建立在全面理解《22条商规》基础上来应用的。

1972年,阿尔·里斯和杰克·特劳特在《广告时代产杂志》上正式提出《定位》观念,被公认为“有史以来对美国营销影响最大的观念” ;

1993年,特劳特与里所历经20多年实践,将定位理论归纳为22条可供操作的简明法则,被誉为规划品牌战略的“力学原理”。

想要了解更多“产品创新法则”的信息,请点击:产品创新法则百科

上一篇 木版年画(老河口木版年画)
下一篇 黄大仙站
扫一扫,手机访问

扫一扫,手机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