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4月22日,沪深证券交易所宣布将对财务状况和其他财务状况异常的上市公司的股票交易进行特别处理(spe排夜宣力损才构验念呀施cialtreatment)。由于“特别处理”的英文是Specialtreatment(缩写是“ST”),因此这些股票就简称为ST股。上述财务状况或其他状况出现主要是指两种情况:一是上市来自公司经审计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的净利润均为负值;二是上市公司360问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读垂附京染资产低于股票面值。在上市公司的股票交易被实行特别处理期间,故缩苏底显呼其股票交易应遵循构重天活带建究信下列规则:
①股票报价日涨跌幅限制为5%。
②股票名称改为原股票名前加“ST”。
③上市公司的中期报告必须审计。
交易规则
1、股票报价日涨跌幅限制为涨幅5%,跌幅5她普节华思亲些图%;
2、股票名称改为原股票名前加“ST”,例如“ST钢管”;
3、上市公司的中期报告必须经过审计。由于对ST股票实行日涨跌幅度限制为5%,也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庄家的刻意炒作。派业油绝思皮第愿征望海投资者对于特别处理的股票也要区别对待。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有些ST股主要是经营德德考信死性亏损,那么在短期内很难通过加强管理扭亏为盈。
有些ST股是由于特殊原因造成的亏标京损,或者有些ST股正在进行资画护吧积长构工但燃产重组,则这些股票往往潜力巨大。需要指出,特别处理并不是对上市公司处罚,而只是对上市公司所处状况一种客观揭示,其目的在于向投资者提示其市场风险,引导投资者要进行额音迅语酸云王己同促理性投资,如果公司出写史错块王根液异常状况消除,就能恢复正杆急电结甚常交易。上市公司暂停上市条件,恢复上市条件,终止上市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