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夫妻双方在婚前依法累计只生育(包含只生养)一个子女的,再婚后符合生育第二个子女的条件但不生育的,属于独生子女。
再婚夫妻,双方各有一个子女,原夫妻关系存续他坐属试烈期间所生育子女已领取独生子女父360问答母光荣证的,再婚后未再生育或收部正养子女的,可以继续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待遇。
再婚夫妻,一方未生育过,另一方生育过一个子女且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再婚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生育研测述迫子女的一方可继续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待遇,未生育子女一方可享受相关条例规定讲革欢吧占严阳象获标似的奖励。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七条: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