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谈话与诫勉谈话的区别如下:
提醒谈话主要是对有轻微违纪行为或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党员、干部进行谈话、诫勉教育,达到提前打招呼即、及时提醒、教育挽救的目的。
诫勉谈话要严格要求,指出其存在问题,分清是非责任,督促整改,帮助其吸取教训,防微杜渐,使谈话对象少犯或不犯错误。
具体的制度和实施细则由各个单位参照中央文件分别制定。
谈话提醒的对象,主要是群众有反映或发现有违纪苗头和其他需要谈话提醒的党员及部门、单位的领导班子集体,重点是处以上党员领导干部。
谈话尺度:
①对众反映领导干部的一般性问题、或者组织上认为来自领导干部可能存在违纪缺戚悔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需要提醒谈话。
②对众反映的领导仔弊干部思想、道德品质、廉政勤政等有关问题,也可以用书面形式对被反映的领导干伏正部进行函询,领导干部在收到函询的规定日期内,应当实事求是地作出书面回复。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如期回复的,应当说明理由。
③领导干部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对其进行诫勉谈话。